特約勞工健康臨場服務

一.特約醫護臨場服務

什麼是勞工健康服務?

公司聘用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職業傷病及健康危害之預防建議。臨場健康服務並不直接執行醫療行為, 透過訪視收集資料、資料分析、規劃執行、成效評估提供公司和員工多元的健康協助方案擔任企業與醫療的橋梁,協助員工以更安全更適當的方式工作,降低職場中的健康危害,落實健康保護與健康管理等。

勞工健康服務之兩種執行方式

(一) 僱用方式執行:勞工總人數 300 人以上事業單位。
(二) 特約方式執行:勞工總人數 50 人至 299 人之事業單位。

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50~299)人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4 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未達300人者,應視其規模及性質,依下表所定特約醫護人員臨場服務頻率,辦理勞工健康服務。目前執行的199人以下的企業可以申請職安署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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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場健康服務醫護人員和其他醫護人員有什麼差異呢?

一般醫師和護理師:

國家高等考試通過後由衛生福 利部核發專技人員證書 可以到醫療機構執業但『不能』從事勞工健康服務 。

勞工健康服務的醫師和護理師:

同上述取得醫事人員資格後要通過 52 小時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教育訓練,特許顧問機構的醫師和護理師除了要有實務勞工健康服務3~5年的資歷才得以加入機構從事特約勞工健康臨場服務,並且每年要接受12小時以上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才能持續符合服務資格。


二.四大計畫規劃執行

顧問機構指派符合勞工健康服務的醫師及護理師至公司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主要執行「新興職業病預防計畫(四大計畫)」,同步執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三條之事項為主,不含其他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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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重複性作業促發肌肉骨骼傷病為最常見職業性疾病,降低職場因工程設計不良導致各種直接與間接的影響預防肌肉骨骼傷病發生。

◆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國內產業結構改變,勞工常面臨工作負荷及精神壓力過重等威脅,長期壓力及工作疲勞累積,如果沒有獲得適當休息及充足睡眠,便可能影響健康及精神狀態,甚而促發腦心血管疾病。

◆職場母性勞工健康保護計畫:

強化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 1 年之女性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之種類與範圍,並增訂對有母性健康危害之 虞之工作,應採取母性健康保護措施。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 100 人以上者,雇主應 另依勞工作業環境特性、工作型態及身體狀況,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並據以執行。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我國近年醫療機構頻傳從業人員遭受暴力、恐嚇、威脅、毆打或傷害之不法事件。為維護勞動者權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第 2 項明訂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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